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有哪些?
以下就是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:
1.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;
2. 商业银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》;
3. 外资银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》;
4.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,依据 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》;
5. 信托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6. 财务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7. 金融租赁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8. 汽车金融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9. 消费金融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0. 货币经纪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1. 村镇银行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2. 贷款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3.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4. 农村资金互助社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;
15. 证券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;
16. 期货公司,依据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》;
17. 基金管理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;
18. 保险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;
19.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、保险经纪人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;
20. 外资保险公司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》;
21. 直销企业,依据《直销管理条例》;
22.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《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》;
23. 融资性担保公司,依据《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》;
24. 劳务派遣企业,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;
25. 典当行,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;
26.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,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;
27. 小额贷款公司,依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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